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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事故发生后,工作人员在现场清理,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。本报记者王子荣摄 |
奥一网 (记者 肖友若)昨日凌晨,一起交通事故夺走了一少女的生命,另一女子被撞重伤。肇事司机当场逃逸,两小时后被交警抓获。由于第一辆120急救车到达现场时,死者仍有知觉,但急救车仅救走了另一名重伤女子,等到第二辆急救车赶到,死者已回天乏术,因此引起了现场群众的不满。
事发前晚11时20分许,龙岗区坂田街道冲之路与张衡路交界口。记者昨日凌晨赶到现场时,该路口已经被警戒线封闭,大批群众在围观。离冲之路人行横道近15米远的地方躺着一名女子,用白布盖着,白布被血染红。民警掀开白布拍照的瞬间,记者看到,死者是一名年约十八九岁的少女,身高约1.5米左右。在她周围,分布着大批的玻璃碎渣,几只拖鞋凌乱地散布着。警戒线周围停着五六辆警车。
“嘭的一声,出来看时,现场躺着两个人,肇事车已经不见了。”目击者王先生介绍,当时两名女子都能动,其中一名年纪不到20岁,另一名则20多岁。事发时,有群众和治安员看到了肇事人货车车牌。年纪稍大的伤者先被雪象医院救走,另一名女子经坂田医院急救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。
昨日凌晨1时20分许,就在群众替死者扼腕叹息之时,一辆警车将肇事司机带回事故现场。据民警介绍,司机涉嫌酒后驾驶。随后,警车又开到肇事车停车的位置,记者追寻警车发现,肇事车是一辆车牌号为粤BW6573的中型人货车,车门上注明“蛇口龙电保安设备厂”,车上没有挡风玻璃,四周还有些许玻璃。肇事车停在坂田雪岗污水处理厂西侧一处黑咕隆咚的偏僻路边。
昨日凌晨3时许,记者赶到雪象医院,据医生介绍,伤者年龄20多岁,伤在头部,处于嗜睡状态,呼喊不应,暂无生命危险,由于其身上没有带证件,目前还无法核实其身份。
■记者调查
「急救争议」
重伤者获救垂死者不治
在事故现场,多名市民和治安员反映,第一辆救护车(属雪象医院)赶到现场,躺在斑马线的女子很快被抬上救护车,眼看着救护车要离去,许多群众大喊,近15米外还有女孩在动,为什么不管?急救医生于是又返回该女子身边,对其头部作了包扎,之后离去。随后,第二辆救护车(属坂田医院)赶到现场,年轻女子依然还在动,但抢救了近半小时后,宣告不治身亡。
有市民认为,为什么第一辆急救车只救一个,两个当时都没死,为什么先救重伤的,不救垂危的,选择救治对象是随机的吗?即使抢救对象分了工,也不应该如此明确。
「雪象医院」
条件有限只能救一个
昨日凌晨3时许,据雪象医院夜班工作人员称,当时救护车只有一个司机,一个医生,一个护士,以当时的条件,只能救一个,不可能同时救两个,坂田医院的急救车也在赶来途中。于是就把年龄较大更有救治可能的那个女子送到了医院抢救。
记者欲找寻参与急救的医生,工作人员表示,医生睡觉去了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,但没有接到医生的电话。
「坂田医院」
只救一个应选伤更重者
在坂田医院,据急救医生反映,他们于前晚11时40分许赶到现场,发现有女性伤者头部作了包扎,随后进行抢救,在抢救了约半小时后,女子抢救无效死亡。其表示,按照常规,如果需要急救的对象都没有死,应该先选择救治伤更重的那个。
「120急救中心」
救治不及应及时通报
深圳市120急救中心总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一般来说,如果有两个或更多的人需要抢救,应先救伤更重的。如果第一台急救车赶到现场后,在救治不及的情况下,应该及时通报指挥中心,由指挥中心再派急救车增援,但不表示先到的急救车可以救一个人就走而不管其他伤者的伤势。
